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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来了!湖北省消委提醒您: 抵制过度包装商品,防范消费陷阱开心安心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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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来临,将迎来消费市场旺季。为引导消费、维护权益,让广大消费者安心欢度“五一”假期,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抵制过度包装

商品过度包装,存在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成本过高问题,超出了包装本身的基本功能,既浪费资源能源,又增加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两项国家标准,粮食、茶叶、月饼、粽子等商品的包装层数不应超过3层,其他商品不超过4层;蔬菜、蛋类包装层数不超过3层,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此外,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售价的20%,高价商品(如100元以上的月饼、200元以上的茶叶)包装成本占比不得超过15%;包装空隙率不宜过大,如茶叶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5%,糕点类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化妆品和生鲜农产品时,通过“一看包装是否豪华、二问包装层数、三比同类产品价格、四测包装体积”,选购包装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的商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践行绿色环保消费。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层数过多、体积过大、包装材料豪华的过度包装商品时,请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提醒商家不合规,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问题。

二、防范旅游陷阱

假期是旅游高峰期,消费者要警惕各类旅游陷阱。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详细旅游合同,明确行程、费用、住宿等细节,抵制“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旅行团诱惑,避免旅游出行时遭遇强制购物消费、增项消费等问题。自助游请通过官方渠道或官方授权平台预定车票、机票、酒店,仔细阅读退改政策,进行退改签、退订、退款时,注意核实确认通过官方渠道操作,警惕退款时遭遇资金诈骗。旅游购买当地土特产时,请按需选购,避免冲动消费,注意辨别虚假宣传,不轻信商家违反常识、夸大功效的介绍;选购高价值产品时,请参考查询网上价格,做到货比三家心中有数。请自觉遵守景区管理规定,文明游玩,爱护环境,不损坏文物财产,不前往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区”猎奇,避免突发危险。

三、谨慎预付消费

节日期间,演唱会、电影等活动较多,在预定观影演出票付款前,请仔细阅读票务须知合同条款,要特别关注退票规则、服务标准等关键内容。发现商家存在没有设置退票渠道等霸王服务条款时,请勇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促销力度较大,消费者在购买这些服务类消费时,注意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预付服务,避免冲动盲目消费。选择长期预付消费服务前,请再次核实预付消费需求,注意挑选口碑良好的诚信商家,不被口头优惠迷惑,不轻易缴纳定金,签订规范平等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将商家的口头承诺纳入书面合同,避免一次性预存5000元以上大笔金额,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倡导文明用餐

外出就餐时,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证照资质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前全面了解菜品、服务、价格等相关信息,慎食“新、奇、特”食品。春末夏初,野菜、野蘑菇生长旺盛,请食用正规商超渠道采购的常见蔬菜和栽培蘑菇,避免食用不明来源的野菜、野生蘑菇,以免误食危及生命健康。一旦发现身体不适,请立即催吐后去正规医疗机构救治。

五、保存证据维权

消费结算时请保留相关凭证,使用现金支付要索取发票;电子转账支付尽量选择商家对公账户付款,避免向私人账户转账付款;通过微信等方式咨询问题或支付费用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在支付后索要和留存消费凭据,方便日后维权。

如果遇到强制消费、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请您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进行在线投诉,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祝大家“五一”假期玩得开心、吃得尽兴、买得满意!(通讯员:禹静、孙传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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