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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贪心男借用其他公司资质串通投标获刑

摘要: 楚天时报讯 时报讯(记者段兵胜通讯员万维昂)得知一工程即将招标的信息,大冶市民於某借用他人的资质,制作投标书进行串通投标。记者昨悉,大冶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判处於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楚天时报讯 时报讯(记者段兵胜通讯员万维昂)得知一工程即将招标的信息,大冶市民於某借用他人的资质,制作投标书进行串通投标。记者昨悉,大冶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判处於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於某是一名个体业主。2008年11月份,大冶市某学校食堂工程对外公开招标,於某无意中获知了该信息,一心想发财的他动起了歪脑筋。於某分别借用大冶某建筑公司等四家公司的资质,制作这四家公司的投标书,并代替四家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参与竞标。2009年1月9日,四家公司的其中一家建筑公司中标学校食堂工程,於某以公司项目经理的名义承建该工程。2009年4月,工程开工,同年七月工程竣工。2011年下半年,於某即结清全部工程款。

2014年7月27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通知於某到检察机关协助调查,於某接到电话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参与串通投标的事实。经审理,大冶法院认定其构成自首,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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