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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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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6日,襄阳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襄阳市成为湖北省内首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的城市。

原标题:襄阳市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

4月6日

襄阳市医保局发布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襄阳市成为湖北省内首个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

免备案的城市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

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社保中心、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奋进“实干年”工作部署,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襄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局探索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湖北省内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及住院等各类医疗、购药均实行免备案管理。

二、就医管理

参保职工因病可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自主择医、购药。在参保地外省域内长期居住、工作、临时外出及按规定需转往省内上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凭个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三、报销待遇

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的,享受襄阳市本地就医同等待遇,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与本地就医保持一致。

四、业务培训

各地医保部门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窗口开展专题培训,落实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政策,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结算。

五、其他事项

(一)各网上、终端等办理渠道已同步调整增加“省内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的提醒。

(二)城乡居民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仍执行现行备案和待遇政策。

(三)享受医疗救助的参保职工到省内异地就医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四)各地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职工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此前办理各类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自行终止。

(五)肿瘤病人住院放化疗减免起付线、规定疾病门诊等本地就医待遇政策,不适用于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来源:湖北发布、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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