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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纪委书记因对信访举报调查不力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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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施行以来,部分地区和单位查处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施行以来,部分地区和单位查处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其中,湖北一纪委书记因调查不力等问题被通报,跟着湖北新闻(ID:hbxwwx)一起来看详细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英俊因对信访举报调查不力等问题被问责

2015年12月,赵英俊在负责调查市政协办公厅某干部违纪问题举报时,没有组织全面调查核实,也未对相关证据认真鉴别,就作出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的结论;在调查结束后,应该干部请求违规将举报件交其查看。后经市纪委调查,反映该干部的相关问题属实。

2016年11月,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赵英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纪委: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打虎拍蝇”进行时

武汉成立15个组巡查基层腐败

25日,武汉市委召开全市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武汉市委15个巡查组覆盖所有区,以街(乡、镇)、基层站所、社区(村)为重点开展巡查。

根据有关要求,15个基层作风巡查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分工如下:

第一组

巡查对象:江岸区

组长:国洪河 硚口区政协原主席

副组长:戴丰善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接访地点:区信访局接待室

接访电话:82738372

第二组

巡查对象:江汉区

组长:孙原琍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魏玉致 市政协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接访地点:江汉区常青三路65号

接访电话:18064107810

第三组

巡查对象:硚口区

组长:程一方 市人大常委会原法制工作室主任

副组长:刘进 武汉技师学院院长

接访地点: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接访电话:83426239

第四组

巡查对象:汉阳区

组长:李健 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副组长:范礼奎 市委法治武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接访地点:汉阳区墨水湖北路徐家大湾372号

接访电话:84642386

第五组

巡查对象:武昌区

组长:李怀军 武汉新港管委会原副主任

副组长:颜璠 市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接访地点:武昌区丁字桥路58号区委党校

接访电话:87360986

第六组

巡查对象:青山区

组长:衣汉中 市粮食局原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黄书革 市台办副主任

接访地点:临江大道811-2号青山区信访局四楼401室

接访电话:68865023

第七组

巡查对象:洪山区

组长:朱刚桥 市工业合作联社原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聂德宗 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接访地点:洪山区文治街494号一楼

接访电话:87676819

第八组

巡查对象:蔡甸区

组长:董宏伟 市知识产权局原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雷萍 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接访地点:知音湖大道18号(群众信访接待中心)

接访电话:84997910

第九组

巡查对象:江夏区

组长:张学卫 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

副组长:高尚 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接访地点:区政府机关大院3号楼102室

接访电话:81568652

第十组

巡查对象:东西湖区

组长:魏建中 武昌区政协原主席

副组长:王永胜 市能源局专职副局长

接访地点:东西湖区吴家山三店西路22号区委党校B座4楼

接访电话:83890992

第十一组

巡查对象:黄陂区

组长:袁朴 青山区政协原主席

副组长:张灼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接访地点:黄陂区信访局

接访电话:85932245

第十二组

巡查对象:新洲区

组长:李胜桥 黄陂区政协原主席

副组长:张家才 市代销合作社副主任

接访地点:邾城街道红旗街9号区信访局一楼接谈一室

接访电话:86927765

第十三组

巡查对象:东湖高新区

组长:刘启雄 汉南区政协原主席

副组长:陈铭恩 市工科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接访地点:东湖开发区管委会信访办

接访电话:67880317

第十四组

巡查对象:武汉开发区(汉南区)

组长:艾慕晴 蔡甸区政协原主席

副组长:刘东喜 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接访地点:武汉经济开发区东风一路三角湖路88号武汉开发区管委会B506室

接访电话:84891110

第十五组

巡查对象:东湖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新港

组长:王建生 新洲区政协原主席

副组长:舒基元 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东湖风景区接访地点:武昌区沿湖大道16号东湖风景区信访办维稳接待中心

东湖风景区接访电话:86779557

武汉化学工业区接访地点:武汉化工区信访接待中心

武汉化学工业区接访电话:86869810

武汉新港接访地点: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集团大厦20楼办公室

武汉新港接访时间:85662761

武汉市蔡甸区某协会一党员吸毒走向贩毒被判刑并“双开”

刘某今年42岁,1991年10月入党,2013年11月起在蔡甸区某协会工作。同年11月22日,刘某因吸食毒品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

2015年5月7日11时许,刘某在家中以200元的价格,向毒友高某出售某毒品。当天14时许,毒友方某某给刘某打电话购买毒品,刘某因故外出,便委托毒友李某某将某毒品交给方某某,并容留方某某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刘某回家后,向方某某收取毒资300元。

同日16时许,公安机关在刘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从其家中查获毒品疑似物,毒资500元及自制吸毒工具等。2015年9月15日,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区纪委办案人员说,前几年党组织发现刘某吸毒后,专门安排人跟他谈话进行教育,他也曾有过悔改的表现。但由于毒瘾太深,他没能戒掉,还贩卖毒品,邀约毒友到自家吸毒,妻子也因此跟他离婚。刘某判刑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武汉市黄陂区一街道干部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受党内严重警告

去年黄陂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某街道干部蒋某某的两名亲属违规办理了农村低保。经查实,两人的农村低保都是蒋某某帮忙办理的。

40岁的蒋某某2000年入党,在黄陂区某街道工作。2012年6月之前,她的婆婆左某某是农业户口,住在该街道车某村。2011年5月,蒋某某通过向另一个村——汪某村的村书记打招呼、说情的方式,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左某某办理了汪某村农村低保,保障人口4人,并违规领取低保金29202元。

2014年,蒋某某的小舅又找她办理农村低保。蒋某某将小舅误认为是其大舅,就通过向村书记打招呼的方式,为大舅办理了农村低保,但实际上享受对象是其小舅,大舅早在2009年就已经死亡。经查,蒋某某的小舅在2014年已享受农村五保,不符合办理农村低保的条件。

办案人员说:“蒋某某作为党员干部,党纪观念薄弱,她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并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来源:湖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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