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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区发改委原主任“吃空饷” 党组书记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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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汉市江夏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姚又喜责任追究案。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本网1月20日起,分三期发布部分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今天(1月21日)发布第二期。

1。武汉市江夏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姚又喜责任追究案。2013年11月15日,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江夏区发改委原主任王太清开除党籍、行政撤职、职务层次降低为主任科员处分,并向区发改委送达《关于建议给予王太清同志降低职务、级别和调整工资的函》等文书。之后,王太清一直没有到区发改委上班。针对上述情况,江夏区发改委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没有按相关规定通报有关部门停发王太清工资和津补贴。2014年7月,江夏区对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清理时,区发改委不真实向上级部门反映王太清“吃空饷”行为,仍上报本单位无类似情况。至2016年2月止,王太清一直照常领取工资和津补贴。姚又喜时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牵头主持该委全面工作,对上述问题负领导责任。2016年6月15日,江夏区纪委给予姚又喜党内警告处分。

2。兴山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家军等责任追究案。2011年至2014年,兴山县林业局及其下属8个乡镇林业站违规投资兴办企业、以企业名义虚报项目支出,套取林业专项资金449.26万元,用于分红、退股、旅游等支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家军,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明,主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8月26日,兴山县纪委给予钟家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沈明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仍然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少数领导干部政治觉悟不高,管党治党不敢管、不真管、不严管,致使少数地方和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教训极为深刻。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刻在心里、扛在肩上,敢于动真碰硬,严格管理监督,不断唤醒责任意识,持续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力度,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问责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