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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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黄陂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建奇主持会议,副主任陆建军、肖映义、郭清谋、张翅鸽、王华明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三机关2015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陂区新城镇建设等五个重点PPP项目包政府付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与金融机构合作项目的议案》及其说明,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任命陈嶝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横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彭斌祥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滠口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叶明壮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长轩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左寸华同志区统计局局长职务;任命彭剑峰、任洪两名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翁行永、张国鹏、陈友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胡建奇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人员(不包括区人民检察院新任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黄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春华同志辞去黄陂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陈国良,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庆平,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桃荣,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分局负责人,各街乡及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人大专干)列席会议。
(来源: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

